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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局市级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包括三项,一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三是“积极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具体分解为7项工作任务。其中,除天然气价格调整未进行外,其他任务均落实到位。“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目标的完成,突出表现在:2010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7%,较4%的预期调控目标低0.3个百分点。“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工作目标的完成,突出表现在:2010年,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东北四城市最少,初步形成了有利于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
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虽然我局去年如期完成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于11月14日在《哈尔滨日报》进行了听证会第一次公告。但去年11月,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并明确提出:“对准备实施的天然气调价方案暂缓出台”。为此,市政府下发全市“保供稳价”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展缓调整天然气价格,这是我局没有在去年完成天然气价格调整任务的原因。
2010年,我局目标外重点工作主要是牵头开展“保供稳价”工作。工作中,我局一是强化参谋助手作用,提出8个方面工作意见和25项工作措施,开辟“保供稳价”动态信息直报通道,编发《专报》27期、《简报》7期。二是强化保供物质基础,投放价格调节基金400万元,对加温温室给予燃煤补贴、对窖储白菜给予储备补贴,监督落实绿色通道收费减免政策,积极配合清理规范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三是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实行“三重”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重点监测的37种副食品扩大到47种,变一日一报为一日两报、一周五报为一周七报。四是强化价格检查监管,实施“三定三防”监管工程,组织开展“百日市场物价大检查专项行动”,促进了我市物价形势明显好转,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省政府督查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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