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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尾号是0288的听众幺先生反映,道里区群力新苑的物业费是按0.58元/平方米收取的,是否合理?
我们对此问题的答复是属不合理收费。这是基于《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拟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应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鉴于该物业公司未按《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办理,存在程序上的违规,因此对幺先生反映的问题,无论收费是高是低都是不合理的,故我们已责成该物业公司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审批该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目前,此项收费标准正在报审过程中。
2、手机尾号是6765的听众王女士反映,呼兰区农机小区的物业费从去年的每平米0.25元涨到了今年的每平方0.50元,是否合理?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呼兰区目前尚属于独立的管价区,该价区的物业费是由呼兰区物价部门负责管理的。目前,我们已将王女士反映的问题移交到了呼兰区物价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并要求呼兰区物价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听众王女士,同时上报市局。对此,呼兰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已表示:按照市局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拟先行停止该小区的物业收费,待按《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经物业公司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后,按照合同执行。
3、手机尾号是5469的听众刘女生咨询,她想办一个幼儿园,水电费是否有优惠?
有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规定,包括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4、听众林先生反映,松北区军安小区物业公司原来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68元收费,现在调整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5元,是否合理?根据什么改变物业收费标准?是否上报物价部门?
是合理收费。松北军安小区辰能物业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该小区于2009年8月25日由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定的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55元/平方米的物业服务合同,所以该小区调整物业服务标准是按照《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程序。因此也可以讲,新调整的标准是经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双方商定并予以认可的收费标准,并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此条件下可以认定该收费是合理的。
5、听众王先生反映,阿城区新建龙盛园小区的物业费为每平米1.2元,物业公司要求一次必须交两年的物业费,是否合理?
一次性收取两年物业费的收法是不合理的。这样认定是基于《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做出的。对此问题,我们在直播节目后已立即责成阿城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对王先生反映的该小区在进户期间一次性收取两年的物业费问题进行检查。目前,阿城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按照规定退还向王先生多收的一年的物业费。同时,我们也要求阿城区物价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检查程序,对这一违规问题进行立案处理。
6、手机尾号是8163的听众刘女士反映,香坊区洛克小镇的物业公司按建筑面积每平米0.8元收费,是否合理?另外,在没有改变房屋格局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却扣了200元的装修保证金,是否合理?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是不合理收费。这是基于《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拟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应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鉴于该物业公司未按《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履行相关程序,因此,我们已责成该物业公司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审批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关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经过了解,刘女士在装修过程中改动了房屋下水管线,刘女士也针对此事与物业公司签有协议,如果一年后房屋下水线没有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已承诺将收取200元押金给予其退还。
7、听众吕先生反映,他家从安暖气供暖就不达标,这种情况物业费应该怎样收取?物业费一次性收取一年半的是否合理?
通过和吕先生联系,得知他居住的南岗区电影机小区原是社会居民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也没有物业公司为其提供服务,一年前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聘请了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该物业公司进驻后,首先为不保暖的房屋和结构有问题的房屋进行修缮,之后才逐渐收取物业费。对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限,因为收取一年半物业费不是预收,因而吕先生没有异议,只是对房屋供暖不达标还收物业费表示不理解。这里我们需要和吕先生说明一点,供热费和物业费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收费,如果物业公司正常提供了物业服务,那么业主就应该交纳物业费,至于供热不达标的问题,我们也以负责任的态度,将您反映的问题转达给了南岗区供热办。
8、听众周女士反映,她亲属三年前在欧洲新成买了房子,当时只交了一年的包烧费,供热公司后来也一直没给供热,现在供热公司要求缴纳20%滞纳金,是否合理?
从反映的问题看应该是合理收费。通过和房主联系,我们了解到房主因在外地工作,只交了一年的供热费,目前尚欠两年的供热费,也没有办理停热手续。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三十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停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宜。房主这种情况是既欠缴供热费也没有办理停热手续,供热公司有权停止供热并要求其补交供热费和滞纳金。
9、手机尾号是0800的听众咨询,居民社区收取治安费是否合理?用卫生费的收费票据代替可以吗?收费票据是六年前的目前能否继续使用?
关于治安费的问题:是合理收费。根据《黑龙江省城镇社区群众治安防范规定》(省政府令第3号)规定,治安看护费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收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收取城镇治安看护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89号)规定,向居民户收取的治安看护费每户每月1元;军烈属、特困户以及临时受灾户免收治安看护费;已交纳物业管理费(含治安费)的居民户不再交纳治安看护费。关于票据的问题:治安看护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负责票据的发放和管理;依据职能分工,我局已与市财政局取得了联系,并以积极的态度将有关情况做了介绍,恳请市财政局与您联系并对您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10、手机尾号是1325的听众咨询,他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了,在申请办理时,被收取40元费用,是否合理?
这是合理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因此,手机尾号是1325的听众所咨询的收费问题,不存在违规违价问题。
11、手机尾号是5199的听众张先生咨询,呼兰利民开发区滨才城物业公司通知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收费,物业费是执行市场调节价还是政府指导价?小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价格高不高?
关于物业费是执行市场调节价还是政府指导价的问题: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以及配套使用的电梯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酒店式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关于该小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我们的答复是合理收费。我们已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对该小区物业费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月进行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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