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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志(2007)之一

 发布时间:[2011-01-25 16:00:00]

 
哈尔滨市志·物价管理
资料长篇
(二OO七年)
  一、价格改革
(一)调整药品价格
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对药品价格过高、虚高定价等问题,采取一系列调整措施,先后11次发文调整中西药品价格,其中国家发改委9次、省物价局2次,共涉及2000余个药品品种。哈尔滨市物价局先后转发和下发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价格调整及相关规定。6月20日,召开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部署会议,有4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和省物价局关于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的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除此,根据省物价局的要求,市物价部门对各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详细调查;还重点检查了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公示、“一日清单”、“双处方”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纠正和指导。2007年,市物价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调查和调整,共调整5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新增2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调整部分:家庭巡诊每次10元,家庭病床建床费每次9元,家庭病床巡诊费每次9元,急救出诊每次50元,建立健康档案费每次3元。新增项目:转诊护送费每人/次15元,慢性病人随访每人/次6元。2007年,根据6家医疗机构申报的自制药剂,通过成本测算,审批了制剂共100多个品种。例: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疗制剂零售价格:妇宝每瓶18.8元、产宝每盒19.8元,安胎丸每盒15.2元,泌乳丸每盒29.3元,七草灌肠剂每瓶10.4元等。
(二)调整汽水处理收费
2007年年初,哈尔滨市物价局启动了调整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的程序。相继完成了污水处理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召开调整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哈尔滨市有排水管渠987公里,污水处理率达60%。哈尔滨市物价局于2007年3月7日至5月23日,对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污水处理进行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其正常运营总成本为23347.31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0.90元/立方米。3月13日,哈尔滨市物价局受省物价局的委托,在帕弗尔饭店召开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代表33人(实到32人),旁听代表10人、特邀部门代表5人,新闻单位记者24人。听证会代表对市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申请》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代表表示同意或原则同意。同时,对一些诸如水污染防治的必要性问题,调整幅度问题、加强企业管理问题及对弱势群体照顾等问题形成了共识。市物价部门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及国家相关政策,考虑价格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参照外省市价格水平和省物价局的意见,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提出具体调价标准。综合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0.72元,调整到1.02元。其中居民由现行每立方米0.50元调整为0.80元,上调幅度为60%;非居民由现行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1.20元,上调幅度为33%,调价后,平均上调幅度为42%,预计调价金额为7700万元。2007年8月3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以哈政发〔2007〕19号文下发《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其征收标准同上。
(三)制定燃气置换收费标准
2007年,哈尔滨市进行燃气改造工程,将原来使用多年的煤气分期分批地改造为天然气。为此,哈尔滨市物价局对哈尔滨中庆燃气总公司报来的天然气置换成本,进行了逐项的成本测算。7月17日,哈尔滨市物价局以哈价格发〔2007〕19号文对天然气用具改造价格作了批复:其中居民用户置换价格:灶具改造,每户每台70元;热水器改造,每台150元;报警器改造,每台30元。经过与哈尔滨燃气总公司多次沟通,通过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在这次天然气置换中,不收老百姓一分钱,全部费用由企业和市政府承担。经测算,全市有85万户居民需要置换,每户按70元计算,全市居民减少支出近6000万元。
(四)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改革措施
为理顺哈尔滨市煤热价格关系,促进供热行业协调发展,确保供热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居民冬季供热采暖,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哈尔滨的实际情况,于2007年8月20日,由市物价局、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以哈价联发〔2007〕13号文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煤热价格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热力出厂价格与煤炭到场价格实行联动。当供热煤炭到场价格变动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煤炭价格上涨时,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消化10—30%的煤价上涨因素;煤炭价格下降时,应等比例核减热力出厂价格。同时实行热力销售价格与热力出厂价格联动。居民采暖价格上调应依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并对低收入居民采取适当保障措施。《办法》还规定了煤热价格联动调期,以不少于一个供热期的联动周期。这个《办法》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市物价部门还分别对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发电有限公司的供热采暖出厂价格给予了重新审批。
(五)扩大农业用水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在上年进行农业用水价格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又对五常市的五常灌区、依兰县的巴兰河灌区进行农业水价改革。变过去的按亩收取水费为按计量收取水费,实现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钱。在实施过程中,市物价部门对两个灌区的设备条件进行严格检查,使之达到国家的标准和要求。还召开了两个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听证会,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业水价改革的意见,制定合理水价,为全面实行农业水价改革奠定了基础。
(六)启用公交IC卡收费系统
上年,由市物价局、交通局制定的《哈尔滨市启用公共交通IC卡收费系统实施公交票制改革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交通局于2007年5月9日以哈价联发〔2007〕9号文下发《关于启用公交IC卡收费系统推行市民持卡乘车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规定,实施IC卡收费方式后,取消纸板式月票、原投币方式单次乘车票价不变,同时面向社会发放三种卡:①A卡:普通卡,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对持卡消费乘客乘坐公交车(船)执行9折;②B卡:学生卡,面向市区在读的高中生、初中生和小学生公开发售,乘车(船)享受5折票价;③C卡:特种卡。C1卡为老年卡,对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享受免费优惠,乘公交联营车享受半价;C2卡:优待卡,对市区离休干部、残疾人、建国前老兵和伤残人民警察享受免费。此办法自发布日起执行。
2007年,为应对燃油价格上涨,减轻出租汽车运营负担,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发文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实施了出租汽车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按每乘1次收取1元的标准收取燃油附加。据测算,出租汽车司机日均增加收入35元,月均增加1050元。
(六)制定、调整、批复了若干收费标准
2007年,制定和批复了100余家公办、民办学校的学杂费、通勤费、住宿费等收费的申请,市区内21所没达到“四独立”条件的民办公助学校被停止招生和收费。制定了2家老年公寓的收费标准,审核批准了28家培训收费标准和19家技工学校的收费标准。
二、价格水平
2007年,哈尔滨市物价总水平上升较大,是自1998年以来上升幅度最大的一年,特别是油脂、猪肉、禽蛋等食品类价格的较高且持续的上涨,成为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相比,哈尔滨高出其平均上涨水平(3.9%)0.2个百分点。按递减排序,哈尔滨排在第21位,比最高的西宁市低2.3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北京市高1.7个百分点。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6位,比最高的成都市低1.1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广州高0.7个百分点。
(一)年价格水平
2007年,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4.1,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3.7。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的八类分类指数中呈现“五升三降”的态势:其中食品类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最大为110.2,其次是居住类为106.1,家庭设备及用品类为104.9,烟酒及用品类为100.9,衣着类为100.9;下降的有医疗保健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和交通、通信类,分别为99.6、99.0和99.1。其他物价指数中,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全年全部原材料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11.0%,燃料、动力类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21.0%,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3.0%。
具体情况见下列各表。
 
 
 
      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分类指数
(上年=100)                     单位:%

指 标
2006
2007
指 标
2006
2007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1.1
104.1
儿童服装
101.8
104.1
一、食品
102.1
110.2
衣着材料
111.0
103.6
粮食
104.1
101.8
鞋袜帽
111.8
96.0
大米
103.4
104.0
衣着加工服务
100.0
100.0
面粉
102.3
98.3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99.2
104.9
淀粉
95.3
104.0
耐用消费品
98.2
102.3
干豆类及豆制品
98.8
103.3
家具
91.7
101.3
油脂
96.8
128.4
家庭设备
101.1
102.8
肉禽及其制品
97.0
126.5
室内装饰品
99.5
98.4
100.4
121.9
床上用品
91.2
103.9
水产品
107.4
97.7
家庭日用杂品
99.7
102.4
104.6
97.9
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
102.7
112.7
鲜菜
105.2
98.0
五、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0.3
99.6
干菜及菜制品
92.4
96.7
医疗保健
99.1
98.9
调味品
96.7
104.2
中药及中成药
100.5
103.3
119.3
107.4
西药
97.4
95.9
食糖
145.6
107.8
个人用品及服务
105.4
102.3
糖果
107.5
113.1
六、交通和通信
98.7
99.1
茶及饮料
100.3
102.4
交通
101.7
101.3
茶叶
79.7
101.4
交通工具
97.9
96.6
饮料
103.3
102.5
市区公共交通费
100.0
100.0
干鲜瓜果
107.4
105.9
城市间交通费
104.1
104.7
鲜瓜果
108.3
105.4
通信
96.6
97.5
干(坚)果
102.7
108.0
通信工具
78.1
78.2
糕点饼干
103.0
100.2
通信服务
100.1
100.7
液体乳及乳制品
100.2
100.6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98.9
99.0
在外用膳食品
101.8
116.9
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
87.3
85.7
主食
98.2
110.7
教育
99.9
99.7
炒菜
102.7
118.9
教材及参考书
99.0
97.8
地方小吃
100.7
112.2
学杂托幼费
100.0
100.0
其它食品
108.5
111.5
文化娱乐类
104.3
103.9
其它食品
108.5
111.5
文化娱乐用品
105.5
105.6
二、烟酒及用品
100.8
100.9
书报杂志
100.0
100.0
烟草
100.5
100.2
文娱费
106.2
104.9
100.2
101.7
旅游
97.1
98.8
吸烟饮酒用品
107.4
100.0
八、居住
103.7
106.1
三、衣着
101.6
100.9
建房及装修材料
104.6
110.5
服装
96.8
103.5
租房
100.0
102.7
男式服装
95.2
103.1
自有住房
103.7
105.7
女式服装
97.0
103.7
水、电、燃料
104.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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