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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为主线,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价格服务产业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三农”为重点,开展“五项重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
1、按照《价格监测条例》、《哈尔滨市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完善了价格监测网络,本月按时完成采价、报价任务50次,无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2、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煤炭、成品油、液化气、水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销售数量、库存储备和价格变化,把握价格变动趋势。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整顿粮油、蔬菜、农资流通价格秩序。积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监管手段,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促进价格平稳有序运行。
二、开展涉企专项检查工作
1、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对检查过的部门,行业进行系统的规范和完善、向社会全面公布保留、降低和取消的收费项目、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力求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2、做好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督促执收单位及时履行变更手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3、按照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哈价发[2011]7号精神,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得力人员,强力推进此项工作。三、价格服务进产业项目建设工作
1、对产业项目建设单位发放的《企业缴费登记卡》进行年审、对所有向产业项目建设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实施登记管理。
2、通过价格信息网木兰专区为产业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的价格信息,及时反映与产业项目建设相关的价格动态。
3、改善价格环境。规范涉及产业项目建设的价格和收费行为,与纠风办联合督促检查,确保涉企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经查,有5家医院存在高于政府制定加价率出售一次性耗材等价格违法行为,共收缴违法所得2.4万元。
2、认真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透明度。
五、促进“三农”发展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县价格主管部门为龙头,以乡镇农经中心为依托,按照以乡一站、一村一员的要求,在8个乡镇挂牌设立价格监督站,聘请86个行政村会计为村级价格监督员,集中进行培训,发放义务价格监督员证,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
2、“涉农收费清理”行动。对涉农收费进行清理,编制公布《木兰县涉农收费项目标准目录》,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
3、“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发布”行动。以“农价宝”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发布粮食购销价格信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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