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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物价局
2009年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更好的发挥价格服务职能,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价格问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市物价工作会议部署,集中全区物价系统力量,开展物价大接访活动,集中受理百姓关心的价格问题,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 活动时间和形式
第一次接访活动拟在6月5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进行。第二次接访活动拟在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区物价局在辖区内商业繁华地段广场步行街,行政审批中心、信访办、机关办公大楼设立4个接访服务点,同时开展接访、咨询活动。步行街广场接访点活动安排由检查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心接访点活动安排由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信访办接访点活动安排由收费科负责,局机关大楼接访点活动安排由成本股 负责。
三、参加人员
区物价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每个接访点都要有领导带队。
四、活动内容
一是解答百姓对服务与收费标准、价格政策的咨询;
二是受理百姓的投诉与举报,并进行跟踪检查和处理;
三是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
4、《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5、《居民消费指南》;
6、《企业缴费指南》;
7、关于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常识等内容;
四是利用展版,向百姓宣传《价格法》常识。
五、 组织领导
为保证大接访活动质量,区物价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物价局局长刘德君担任,副组长由区物价局副局长高义军、魏国福、郎国林担任,副局长魏国福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检查分局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情况综合和宣传工作。
六、 具体工作分工
(一) 协调组: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负责与局机关各科、股室的协调,商定活动的时间、地点,督促上报总结情况。
(二)咨询组:局收费科、价格科、成本科、认证中心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负责价格政策的咨询与解答。
(三)投诉受理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利民检查分局负责。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利民检查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投诉与举报受理组,负责登记、记录百姓投诉、举报的价格问题,并对百姓投诉和举报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处理。
(四)宣传组: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制定区物价局领导大接访工作方案,制作宣传标语、条幅、展板、印制宣传材料,向群众发放宣传品。
七、 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大接访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物价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物价部门落实执政理念,为民排忧解难,化解价格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物价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好大接访活动。
(二)周密计划、精心准备。局各科、股室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从选择接访点的位置、印刷品的印制、宣传板(标语)的制作及宣传品的发放等环节,都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区分责任。
(三)严密组织、保证效果。物价局要结合辖区内设立4个接访点开展工作。每个接访点都设置了宣传桌椅并悬挂“呼兰区物价局接访点”横幅标语1个,彩旗4面,宣传板2块、宣传品、接访登记本1本。
(四)大力营造大接访活动宣传氛围。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大接活动进行提高预报,公布接访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二是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板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营造活动氛围;三是保证价格举报电话12358必须有专人值守;四是保证价格信息网络畅通,随时接访回执。
(五)做好反馈工作。一方面,对现场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通过相应的方式反馈给投诉人,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另一方面,对百姓举报的问题要进行归类和梳理,对投诉集中的问题,要做为今后一个时期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六)区物价局在大接访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总结情况报市局综合处、法规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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