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1.此表成本数据是根据国家有关成本监审规定,按照《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以2008年《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成本监审报告》中采用的2006年各项服务人员实际工资为基础,以哈尔滨市统计年鉴2006年至2009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上涨幅度为依据,将增长的工资部分计入现行物业定价成本中;今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成本的变动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2.此表数据中不包含企业利润和税金。
3.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服务等级和实际服务情况,并据此成本在计算利润、税金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从便利工作和便民利民出发,最后确定的收费标准以“角”为计费单位,下靠确定实际收费价格。如四级物业服务收费可确定为每平方米0.40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