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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7-07-23 00:00:00]

 
今年四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地猪肉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由此拉动相关的禽、蛋等食品类价格大幅攀升,致使居民消费物价水平呈现强势上涨态势,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影响较大,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在新的价格上涨周期,控制物价过快上涨,适当弱化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家庭生活的冲击,以及提高其保障能力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物价上涨的状况及走势
四月份以来,全国各地生猪及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一度市场猪肉价格每市斤分别为前槽10.00元,腰盘9.00元,后11.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90%、128%、83%,达到历史最高点。此外,在猪肉价格的拉动下,豆油每市斤4.50元、鸡蛋每市斤4.20元、白条鸡每市斤5.50元,鲫鱼每市斤7.50元,其它副食品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由此带来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环比上升,给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带来了比较大的压力。随着近期国家和各地采取相应调控措施,各地肉、禽、蛋、鱼、油价格明显回落,但仍比去年同期上涨50%左右。由于此次价格上涨是成本拉动和价格合理恢复性上升,预计相关食品类价格仍将保持高位运行,短期内不会出现新的大起大落。
      二、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的影响
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城乡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高收入群体而言,由于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在其全部消费中所占比重小,受价格上涨的影响有限。而对低收入困难群体来说,生活必需品的涨价使他们本来仅处于温饱的生活更加艰难,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带来重大影响。
      (一)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下降。低收入群体用于生活必需品的支出能力有限,粮、油、肉、禽、蛋、鱼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必然导致其压缩开支,使原本就不高的生活质量进一步下降。2006年12月份,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群体每月人均收入约为190元,支出约为150元,每月用于粮、油、肉、禽、蛋、鱼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约为70元,占全部支出的50%。粮、油、肉、禽、蛋、鱼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体每月多支出约30元,占其总支出约为20%。因此,这部分人不得不把降低对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作为平衡收支的办法,或被迫采取一些无奈的节支措施,调整消费结构,压缩消费项目和数量,以此降低因物价上涨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
      (二)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下降。2006年黑龙江省各地政府都不同程度提高了城市低保的标准,但是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城市低保标准提高的部分可能因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的一些所必需的商品价格上涨而抵销,使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或有所降低。
      (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体贫困程度加剧。物价上涨使低收入群体实际可支配收入相对下降,消费能力相应降低,贫困程度加剧,拉大了社会贫富差距,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进而滋生仇富心理,产生新的不和谐因素。
      三、对策及建议
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属于温和上涨,是在前几年价格指数下降的基础上出现的恢复性上升。但由于价格上涨的特点是结构性价格上涨,主要是与人民生活必需的食品类价格大幅度上涨。势必对社会困难群体造成较大影响,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家庭消费结构为生存型,生活还处于温饱阶段,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涨价压力。因此如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生活质量,帮助其缓解物价上涨的压力,是现实而紧迫的重大民生问题,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不容忽视,不可回避的新课题。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央、省、市、县各级肉禽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的能力。目前因生猪价格持续上涨,拉动了整个副食品价格的上扬,给百姓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加剧了百姓的不安心理。为了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增强政府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物资调控能力,保持国民经济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建立各级生猪活体储备制度,形成中央、地方共同承担的价格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肉禽养殖、屠宰加工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建立价格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机制,增强价格异动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重点加强粮食、食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力求尽早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抑制价格突发性暴涨,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监测机构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及时有针对性地发布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经营,安定消费者心理,促进社会稳定。
      (三)广开就业渠道,提高低收入困难群体素质和增收能力。由于低收入群体多数自身素质不高,社会竞争力不强,就业条件普遍较差,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困难群众的就业观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分期、分批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同时,要把就业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安置紧密结合起来,对困难家庭形成就业培训和安置一条龙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广开就业渠道,尽可能地增加就业机会,同时,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增强困难群众的造血功能和自救能力。
      (四)努力扩大生产,增加有效供给。要大力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增加生产规模、扩大经济总量、增加有效供给,通过调节供求关系平抑价格同时,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开展节能降耗增效,通过降低生产成本降低产品市场终端价格。
      (五)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助,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及时提高低保标准,合理弥补因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二是完善社会化待业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解决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发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保覆盖面,增强困难群体的抗御风险能力;四是加大政府对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增加民政对困难群众的救济能力;五是建立健全包扶贫困户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捐助困难群众。
      (六)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与管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调节价格方面的特殊作用。要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的资金支配能力。要适时、合理投放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必要时可对困难群众给予专项价格直补。
      (七)搞好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充分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重点打击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控制物价不合理上涨,保持价格平稳。同时,加强涉民收费的监管,保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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